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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年05月10日 11:10:00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共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
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6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投资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巡察组向市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内容、责任、要求及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做到边整改、边提升。

在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党委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投资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及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巡察整改工作手册》,要求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023年8月11日,党委会审议通过《中共防城港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2023年8月25日,市投资集团召开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控风险意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集团发展,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关于“强化政治引领争做‘三个排头兵’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意见反馈至今累计召开党委会议20余次,每次党委会均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党中央重大决策作为“第一议题”传达部署,并长期坚持。每次党委会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2)集团党委和下属各党支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争做“三个排头兵”、“四个一流”等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邀请市委办、市委党校等单位的同志到我司开展中国式现代化、“两个年”行动、调查研究等专题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增强工作本领。(3)通过多渠道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经营竞争力。其中城投公司、华奇公司新增土地类资产,红树林汽车公司新增经营性用车。(4)加快推进自营项目,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企业入驻我市。

2.关于“落实国企改革‘两个一以贯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通过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的学习领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广大职工对党对国企领导的理解和认识。(2)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巡察意见反馈至今累计召开党委会议20余次、董事会20余次,重大事项均先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和董事会的权责边界。(3)修订完善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委员配置;2023年8月至今,召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6次、预算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相应职责,认真开展监事监督和内控及风险监督,外派监事监督会议90人次;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4)印发《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整合方案》,开展子公司层级管理精简工作。

3.关于“立足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欠佳”问题的整改。

(1)对我司下属企业共计9宗土地(约1200余亩)进行挂账收储,目前已完成收储工作。(2)谋划一批项目,为土地盘活提供思路。(3)推动资源整合,印发《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盘活闲置资产专项督办工作方案》。(4)印发《经营业绩管理办法》,与各子公司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通报各子公司经营情况。(5)制定《集团公司关于分类召开子公司经营工作专题研讨会议的方案》,2023年10月10日开展专题研讨会,共同研究增收扭亏的可行方法,并形成督办表,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营活力。

4.关于“发挥城市建设‘主力军’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截至2024年2月,已完成伏波大道、防城港市城南新区路网B-3号路、防城港市大塘江街等9个项目,区域医疗中心已于2023年12月底交付并投入使用,基围路、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正稳步推进中。(2)截止2024年2月,已完成将军山路总工程量的88%,实现全线贯通并通车。(3)职教中心已完成资产处置工作。(4)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各参建单位完善区域医疗中心优化设计方案,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优化方案变更论证工作。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集团公司层面新制定风险方面管理制度1项,重新修订管理制度3项,集团下属7家一级子公司全部制定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2)开展了债务情况摸底和进行分类清查,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筹措资金按时还本付息。(3)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检查排查,集团公司已发安全生产方面整改通知13份,内控管理方面整改通知5份,督促问题整改落实。(4)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召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共计8次,审议相关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监测报告、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报告等并报告党委。(5)增加对高负债企业注资,已完成对3家一级子公司共计18500万元资金注入,降低资产负债率。(6)2023年经营收入达到4.5亿元,较2022年增加11%。(7)根据公司的债务情况,制定“一债一策”债务化解情况表,并制定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处置计划,全面掌握公司资产的情况,确保公司按时还本付息。(8)高度重视工程结算工作,集团领导亲自抓落实,2023年12月13日,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竣工项目工程结算工作推进会,督促推进工程结算,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结算工作。(9)职能部门加强工程结算工作检查监督,确保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并早日完成整改工作。截止2024年4月,累计完成工程结算项目7个 。

6.关于“贯彻落实‘发展要安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均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每年述职报告中。(2)2023年9月22日,印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3年共4次在党委会传达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共召开3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10次,发整改通知13份。(3)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等13项安全管理制度。(4)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已分别与7家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5)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子公司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7.关于“‘一把手’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公司党委会传达学习《2021年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形成整改报告报试验区筹备办。(2)已将巡察反馈的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相关问题报市委巡察办转产投集团(高新投公司)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6月将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13个项目相关资料移交给产投集团,产投集团已于2023年10月8日完成移交协议的签章手续。(3)集团公司多次组织召开落实“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工作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企业入驻我市,2023年共组织赴外开展招商活动7次,项目到位资金0.74亿。(5)2024年一季度我司已完成4个项目签约,全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局良好,新签约项目共计13个累计签约额总投资31.11亿元。(6)选派3名同志分别派驻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大西南等区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7)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完成3个批次项目督查工作,通报2次项目攻坚情况,顺利推动29个项目有进度。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压力不够,阵地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结合领导班子人事调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2)集团党委每年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2次,且领导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述德报告。(3)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八桂先锋、防城港党建网等载体,多形式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培训。(4)坚持把完善制度作为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修订印发《所属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修订)》《所属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9.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1)对集团网站机构板块2019年以来未更新问题进行核查,主要原因是网站存在bug,没有显示最新更新时间,已联系网站运营商处理完毕。(2)加强对子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指导,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积极转载我市政务媒体动态信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正能量传播。(3)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公司印发《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市投资集团党委推动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方案》《市投资集团党委关于开展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方案》。(2)组织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30个,制定防控措施145条。(3)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2023年以来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212人次。(4)集团公司制定实施《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廉政谈话工作机制(试行)》,并督促班子领导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真执行。(5)落实专项整治,集团公司先后部署开展违规插手工程领域、平台公司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自查,各子公司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6)2023年8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题剖析会,领导班子结合分管领域特别是工程领域深入查摆存在问题。(7)常态化推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例通报,持续强化震慑。(8)2023年,举办2期“清廉国企”道德讲堂,组织党员职工共54人次赴钦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党员职工纪法意识。(9)加强纪律监督和对子公司监督管理,督促子公司加强内控管理,7家子公司均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11.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2023年,集团纪委开展纪检监察“主业微课堂”学习共20期,纪检监察室全员按时参加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培训班。(2)2023年共选派1人参与市委巡察工作,选派1人到市纪委机关跟班学习。(3)加强对工程领域的监督,为23个项目建立工程项目廉政档案。(4)开展“六位一体”联合监督检查,将工程建设领域及平台公司腐败问题纳入监督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9个,提出整改建议9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5)集团纪委将巡察整改内容列入监督重点,要求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每周汇报一次。(6)集团纪委书记多次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跟进监督,2023年9月8日,集团纪委书记就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召集党群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进行提醒,并于9月11日至12日,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推动整改。

12.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1)督促各子公司加强制度建设,目前集团下属7家子公司已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组织集团相关人员学习《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招投标、采购等领域监管,加大对招标投标文件的审核审查,对相关程序进行严格把关。(3)各子公司已开展集体廉洁谈话,业务部门已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招投标业务学习,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4)开展了内控和合规监督检查。(5)分别在2023年8月16日和9月14日举办了两期“清廉国企”道德讲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6)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使业务人员深入了解前期工作环节及质量把控事项。(7)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的学习,使业务人员深入了解项目现场处理事项及管理制度。(8)明确各项目责任人,现场监管督促事项上墙,实施日常监督工作。(9)对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台账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对涉及到的挪用资金事项,已对相关财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巡察反馈意见学习,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2)梳理公司债权债务清单,并制定债权追索方案及债务偿还方案。(3)开展应收款项清收专项行动,降低应收账款比例。(4)印发《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借款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及各子公司已严格按照借款管理办法执行。(5)集团向部分子公司的借款已还清,相关手续已完善。

14.关于“常态化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有偏差,作风建设仍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原巡察发现的市政设施问题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为有效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已协调属地社区在易发生堆弃生活垃圾位置增设垃圾箱。(2)园博园城市展园存在设施破损、园林绿化管理缺失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反馈监督管理部门进场验收。(3)对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周边一丘坟山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该坟山不在红线范围内,无法进行迁移工作,已将该情况报告市纪委。(4)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实时跟进进度滞后的重点建设项目,及时预警,解决施工工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

15.关于“部分重大投资项目把控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1)2023年8月23日,集团公司对存在违规经营投资行为的2家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同时通报子公司违规投资经营情况和传达学习《防城港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投资经营相关规定。(2)2023年8月25日,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业务人员进行投资业务规定专题培训,对《广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督导业务部门及各下属公司按照最新投资管理规定开展项目投资工作。(3)2023年10月26日,结合实际修订印发我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6.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市国资委以及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办法。(2)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做到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做到“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议记录详尽,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3)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要求,会前1天将会议材料印发,集团党委成员做好会前酝酿。

17.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2023年8月2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做到红脸出汗。(3)修订印发《所属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修订)》等文件,将组织生活会列入《所属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4)不定期到各党支部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5)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2023年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4次,参训人员1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5)编印《国企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广西发展党员手册》下发到集团下属各党支部,并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6)在党委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时,逐个谈论和表决,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18.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起草《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谋划。(2)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各部室、子公司需求,制定了年度招聘计划并公开招聘。截止4月底,已完成20名员工招聘工作,集团财务部经理已到岗。(3)印发《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试行)》,保障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具有竞争力,激励广大职工提升学历和职称。(4)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制度列入党委会学习,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5)重新梳理2019年3月以来选拔任用的中层人员档案,确保选人用人材料规范化。(6)按照公司所制定的《集团党委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工作暂行办法》,严格审核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流程程序,2023年8月份至今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85人次。(7)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2023年8月到9月共计举办2期“清廉国企”道德讲堂,邀请专家围绕清廉国企建设及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作专题授课,近200人次接受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及自律意识。(8)2023年开展集体谈心谈话2次,指导下属6个党支部印发《谈心谈话制度》。(9)及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更新职工登记备案信息,并督促提醒2名员工将过期证件交到人事部门登记保管。(10)举办了一期“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专题培训,确保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知识入脑入心。(11)组织开展“国企时代讲堂”暨人事档案管理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对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2)印发《关于开展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完成了现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及归档。

19.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2023年9月,开展“六位一体”专项监督检查,将工程建设领域及平台公司腐败问题列入监督检查内容,对部室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5次,检查共发现问题9个,提出整改建议9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2)2023年9月,集团纪委书记牵头各相关部室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等进行督导。(3)针对落实市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进效果不够理想问题,A-8延长线,现场已完成两座中桥主体结构、桥面配套工程以及与B-3号路平交路口主路面,完成道路总工程量的70%。A-9延长线,已完成道路路面沥青摊铺及绿化苗木种植施工,完成道路总工程量的95%,正在进行道路收尾工作。将军山路,已完成幸福里小区段400m主车道及辅道中层沥青摊铺及配套路沿石人行道砖摊铺施工,完成豪丫路以南800m主车道底层沥青及辅道土方平整,完成道路总工程量的88%。B-9号路,已完成测量、立项、可研、勘察、初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前期工作。外国语实验学校,已完成移交。红树林大厦项目消防系统已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招标工作和施工合同,正在进行气体返厂维修、消防编程及调试等工作。(4)2019年以来内部审计反馈27项158个具体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39个,目前已督促相关子公司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审计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大力推动整改。同时,集团领导亲自抓落实,2023年12月13日集团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相关子公司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已取得一定进展,截至2024年2月19日,已完成问题整改10个。

(5)2020年自治区社会保障审计发现存在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仅有沙潭江惠民公租房未办理产权证问题,目前已经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屋室内面积测绘工作,现正在对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证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

集团公司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推进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一抓到底。盯紧巡察反馈重点问题、重点事、重点人等问题,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向更宽、更深的领域迈进;对已经整改的要长期坚持,建立长效机制,并定期组织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融合推进整改。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强化腐败易发多发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进一步运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围绕集团职能转型、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着手修订、起草相关文件,为推动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抓好成果转化运用,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0-2292990,电子邮箱:stzjtqlb@163.com,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市民中心东塔19楼。

 

 
中共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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